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3月26日下午14:30—16:30:专业笔试 地点:外国语学院216室和320室
3月27日上午8:00-12:00:全日制考生面试
下午14:00-17:00: 非全日制考生面试
面试地点:外国语学院320室
二、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需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复试环节。
资格审查需准备如下材料:
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 身份证件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内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思想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比例
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