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wgyxy 发布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教育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导师代表和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代表组成。复试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调剂程序及录取方案。

2、学院成立教育硕士复试工作组(一般为 5 人),成员由学科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术骨干等组成,主要负责本学科硕士生复试工作。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复试入围比例

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为笔试及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专业课测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满分为30分,具体要求按学校《硕士生招生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执行。

2)综合面试。面试满分为70分。

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5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了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主要考核本学科以外的学习、教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从事教育所需的思想品德、协作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

3)思想政治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心理健康考核包括考生精神状态、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生经历及学习(工作)表现等。

 

3、体检

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学院审查、复试。考生带相关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学院在复试前需再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审查、核实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完后,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讨论确定是否录取,并在复试后第二天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五、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领域、类别)名称

学习

形式

2019年招生计划

2019年推免生

0451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全日制

16

2

0451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非全日制

8

0

注: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调剂及复试情况可另作调整。

五、评分标准及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复试期间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与心理健康状况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录取时,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4、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5、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6、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由学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考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及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326

(周二)

327

(周三)

328日(周四)

上 午

1、到研究生院(致达楼二楼)报到、资格审查;

2、到外国语学院(211)报到,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并了解复试具体安排情况。

3.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考生持身份证、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80元)。

 

1.早上7:30-10:00到校医院做肝功能化验,要求空腹(带体检表到卫生科抽血)和参加常规项目体检,体检结束交体检表到卫生科。

下 午

1.专业课笔试

2. 英语听力测试

 

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工作要求

1、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

2、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