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专业硕士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专业学位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流程规范、结果公开,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学院是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考、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对涉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早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舆情事件。
三、组织管理
成立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为两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流程、形成合力,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成员由专业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研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试题命题、试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面试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做好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审核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的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事宜。
(二)成立外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具体工作。按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一个复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学术业务水平高、为人公道正派,且一般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2-3位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准备、协调、管理及面试记录工作。
四、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分配。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本专业计划分配如下:学科教学(英语)方向招生14名。
(二)招生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学校实际生源录取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作出调整后再行调整,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
(三)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复试工作
1.严格规范复试管理。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复试前,复试小组应召开讨论会,研究统一复试考核要求及评分细则。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2.严格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加强考生的身份、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严防“替考”。复试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复试试题管理。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及《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命题、印制、考试组织及评卷登分工作通知》等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各招生单位须按保密要求配备保密柜,并指定2位专人分开钥匙管理,所有涉密人员(命题评卷教师、保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做好保密工作,对泄密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把所有复试科目试题的电子版汇总,一起交至研究生院保密室存档备查。
4.严格加试考试管理。同等学力及其他加试考生的试题印制、考试组织、评卷登分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MPA教育中心)严格按照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考生及时查阅《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加试工作方案》。
5.签订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内容,并做好复试过程中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或舞弊或泄露复试内容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6.做好考生复试通知。提前与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或筛选调剂考生联系,及时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信息等,确保与考生联系通知到位,并预留给考生必要的行程时间;做好考生复试保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有关问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现场到学院进行,时间为3月31日下午2:30-4:30,地点:外国语学院办公楼204室。学院在复试前须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订并按手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期毕业证明》;
(5)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但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考生:须在2025年9月1日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须提供证明自考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③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须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0)《思想政治审查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1)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大学英语四六级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存档。各招生单位要加强资格材料审查和身份核验,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材料及以成人本科应届身份报考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必须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资格审核通过才能参加招生单位复试,考生资格审核材料由各招生单位统一保存,保留期为3年,随时备查。
2.考生进入复试(笔试、面试)前,工作人员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专业课测试)的科目为我校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考试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11:00,考试用时为2小时;考试地点:外国语学院办公楼201室。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专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及在2025年3月3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为我校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加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100分)
(1)进一步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具体要求为:
①面试前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次序;
②面试时间:2025年4月1日下午14:00开始,至本专业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为止;
面试地点:外国语学院办公楼201室。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统一标准研究制定具体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记录表》,任何人不得更改;
④复试前面试考官的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复试小组成员需佩戴工作证,注重礼仪规范,不要点头,不互相讨论,不谈录取,不做承诺,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做其它无关事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复试行为规范,不得发布、传播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等;
⑤面试现场问答记录、评分记录要完整、详实,要经得起查询,并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查考生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③英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具体要求按《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考生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1〕3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工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全程的录音录像视频材料由学院保存,保留期为3年,随时备查。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名额、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6.复试笔试或面试中舞弊者;
7.复试后向他人泄露或传播复试内容者;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专业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2.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五)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时,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业务一、二)的高低确定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时依据各学科(专业)所分配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部队荣立二等功免试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涉及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先录取联合培养项目考生(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完成计划后再录取涉及招生专业的普通复试考生。
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计划,录取时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先录取普通计划考生,再录取学位授权单位布局专项(联合培养)考生(签订承诺书),若考生不同意作为放弃录取资格,再依次递补录取下面考生,若下面无上线考生再进行调剂。
(七)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6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一般情况下,在拟录取结果公布2天内,及时通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七、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信息,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一律无效。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同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八、应急处置
(1)各招生单位应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复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要抓住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4小时),强化扁平化指挥系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招生单位要及时报告研究生院,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对于招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在总结往年复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江西省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启用应急复试工作方案,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九、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4月1日;
2.复试资格审核:3月31日(具体见本方案前文);
3.复试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具体见本方案前文);
4.复试笔试(专业课测试)评卷:4月1日笔试结束后跟进完成;
5.复试面试时间:(具体见本方案前文);
6.复试体检时间:3月31日-4月3日。
(二)5月10日前,在学院和学校两个层面公示拟录取名单,之后进行录取信息审核及数据整理上报工作。
十、其他要求
(一)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计划分配、拟录取名单要集体讨论、审核,并对结果负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参与复试考官、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及时召开学院层面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文件政策要求,进一步强调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积极畅通申诉渠道。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 24 小时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实名复议申请。研究生院会同校纪委办,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不受理各种匿名申诉申请。
(六)坚决查处诬告、无理取闹行为。充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对于诬告、无理取闹行为的,坚持“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和追责。
(七)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咨询电话:0791-83813222(崔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7日